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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证指南

办理婚姻状况公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在国外的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2、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书;未婚的需提供由辖区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书或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书;丧偶的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及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办理离婚或离婚后未再婚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离婚证或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判决书和判决生效通知书的原件;

4、当事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小二寸)两张;

5、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

6、未婚及未再婚声明书;

7、公证员审核后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备注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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