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恒源公证处于2006年3月1日由青海省公证处更名而来,青海省公证处于一九八六年批准成立,具备承办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业务的资格,是全省具有涉外业务资格的两家公证处之一。通过多年的艰苦创业,公证业务和本处实力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一、人员情况:
我处于2006年3月1日由青海省公证处更名而来,改制后隶属于西宁市司法局,至今已经经历了26个春秋。公证处现有工作人员33名,平均年龄32岁,女性22名,男性11名。在职公证人员14名:12名公证员,一级职称2名, 1名硕士研究生。二级职称1名,三级职称7名,四级职称2名。其中,研究生结业4名,大学本科7名,且已全部取得涉外公证员资格;工勤人员2名。聘用人员有19名:文秘1名,公证员助理12名,业务辅助人员6名。现有工作人员学历大多为本科以上,职称和层次都比较高,是我省40家公证处中,人员最多,办证量最大,创收最高的公证处。
二、业务发展情况:
目前我处承办全省范围的涉外公证业务,包括涉外经济、民事、涉港澳台经济、民事;全市范围的国内经济、民事。涉外公证书发往50多个国家和地区。 我处总部设在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28号创新大厦20楼,另设有两个办证点:西宁市城东办证点、西宁市住房公积金办证点。 多年来,我处克服各种困难,严格以质量求信誉,以效率作保障,努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全体人员在工作中积极采取“走出去、多主动、勤联系、早参与”等方法,不断拓宽新的办证领域,使业务发展迅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成功办理了我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创立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现场公证;积极参与青海大中型企业改制工作,参与国家对三江源地区重点项目建设、青海桥头电厂六期扩建及黄河上游水电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活动;参与安居工程中的集资建房、商品房出售等公证事项;更严格地为金融部门贷款把好法律关,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等等。所承办涉外公证业务在使用中均未出现问题,国内民事、经济公证,未出现“错、假”证,合格率达99%。优秀率达95%以上。我处在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的过程中,充分保障了企事业单位、公民的合法权益,为减少诉讼,预防纠纷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我处多次被省司法厅树立为“青海省法律服务行业文明服务窗口单位”、“厅直属文明单位”、“司法系统先进集体”,被省直工委评为“文明单位”,并在多次公证质量检查中评为“优秀公证处”,在几年的综合目标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公证处”,2007年5月,被中国公证协会授予“全国公证行业文明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