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隶属于西宁市司法局的全额事业单位。
共有司法事业编制 16名,实有在职人数15人。
二、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部门决算编制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各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是指西宁市司法局为完成专项业务工作,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基层司法业务经费、普法宣传业务经费、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等专项经费支出。
收入情况
西宁市恒源公证处本年度决算收入为3268981元。
支出情况
本年度决算总支出3268981元。
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公共安全支出3268981.元,住房保障支出109728元。
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18265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7660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728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2081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081元。
三、支出决算分类汇总表说明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西宁市司法局年度部门决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公共安全项目支出,包括本公证处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司法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恒源公证处2014年度决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前三项反映基本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项目支出决算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西宁市恒源公证处2014年度部门决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