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日,我处组织全体党员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曹海文同志作会议主持,8名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
召开此次组织生活会,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加强党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本要求。
会前,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达玲玲对此次组织生活会做了几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通过查找突出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方向,增进团结,提高工作水平;二是要端正态度。本着对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消除顾虑,畅所欲言,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三是要明确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抓住要害,相互批评做到点准穴位,见筋见股。
会上,党支部书记曹海文同志简要介绍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会前通过集中学习、征集意见建议、召开支委会等,为组织生活会的召开做好了思想基础、心理基础、问题基础和材料基础。按照会议议程,曹海文同志代表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后党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依次围绕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六个方面进行深刻剖析和自我批评,大家敞开思想,襟怀坦荡,敢于正视问题,通过自我解剖和相互“把脉”,点中了穴位,触及了思想,使大家接受了一次思想的洗礼,经受了一次党内政治生活的锻炼,增强了在党性原则基础上的思想统一。会议达到了坦诚相见、加深了解、互相帮助、增进团结的目的。会议要求会后大家深入查找问题产生的内在根源,并及时制定出整改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运用好会议成果,提高各项能力。